12月28日上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明慧等七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十五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间,陈明慧多次雇用唐晓晖(已判刑)冒充“爸爸去哪儿”等综艺节目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中奖诈骗信息共计73万余条。
2016年6月至8月间,陈明慧招募、纠集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人结成犯罪团伙,通过群发“淘宝”、“奔跑吧兄弟”等虚假中奖信息,诱导接到信息的“中奖者”登录“钓鱼网站”填写个人信息领奖,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1万余元。其中,即将就读大学的学生蔡淑妍被骗取学费和生活费9800元后跳海自杀死亡。
法院认为,在诈骗共同犯罪中,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利用通信工具、网络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并造成一名在校学生自杀身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中新网消息,2016年8月19日,刚刚高中毕业考上大学的惠来县学生蔡某(女,19岁)被电信诈骗9800元。8月28日,蔡某留下遗书后离家出走,8月29日,公安机关在海边发现其尸体。9月3日至14日,公安机关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明慧等7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