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离婚。
剧中,陈俊生为他和凌玲的“爱情”到底支付了多高的费用,你想过吗?
赶走罗子君,凌玲也成不了阔太太
中产阶级出轨离婚的成本,真不是一般高。
这里还没算上被“净身出户”的极端情况,并假设你有个善良且念(you)旧(dian)情(sha)的原配妻子。那么接下来要面对的问题基本只剩一个——财产分割。
剧中的财产分割方案是:陈俊生留下现有豪宅,并给罗子君在徐家汇地段的上海公安大楼按揭了一套二手房。房子虽然老旧,但处在上海的老牌商业区,单价约10万一平,因此,剧中90多平的房子市价应该在900万左右。
此外,罗子君还提出,鉴于两套房子中间存在差价,让陈俊生两年内拿出50万补偿自己,陈俊生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按照后面剧情中罗子君透露的数据,陈俊生年薪在150万以上。两年拿出50万很为难么?是的,没错。这真不是他在装。
税前工资:约150万
税后工资:约105万
给孩子的抚养费:0.2万*12=2.4万
这时,工资还剩:62.52万。
你是不是想说,一年60多万,日子还是可以过得很潇洒嘛。那你一定是忘了一件事:豪宅也是要还贷的。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罗子君离婚前住的、儿子哭着嚷着要搬回去的、小三迫不及待要搬进去的豪宅,到底有多豪。
没错,就是这个地方。融创、滨江、壹号院,这三个词中任何一个都在向你传递同一信息——贵!
此时,陈俊生的工资还剩:13.44万。
呃,虽然所剩不多,但想想也还够生活。开什么玩笑……情人不要养的呀?情人的儿子不要养的呀?车子不要养的呀?4.7元每平的的物业费不要交的呀?陈俊生不要面子的呀?
而且别忘了,他还欠着罗子君50万呢。
那怎么办?没关系,反正凌玲那么爱他,可以考虑被凌玲养呀。
讲真,要是年薪还不到150万,又不想在离婚后大幅降低生活质量的话,那还是老老实实过日子吧。毕竟,养一个老婆,还是容易些。
现实版《我的前半生》
我没有年薪百万,也没有豪宅,那离婚的成本是不是就没那么高了?
做梦!可以这么说,低配版《我的前半生》是:婚都离不起。
李成和张楠(均为化名)8年前在深圳结了婚,并在市中心按揭了一套二手房。2009年正是楼市的低潮期,俩人凭着工作几年的积蓄和双方父母的补贴,拿出了30多万的首付,买下当时市价120万的房子。
8年过去,这套当时1万多一平的房子,单价已经涨到5万多,市价600余万。这时,李成和张楠的婚姻出现问题,双方决定和平分手。
感情上无异议,那剩下就是钱的问题了。
李成和张楠的月薪并不高,目前都是一万出头。这么多年来,除去还房贷、还养小孩和每个月的生活开支,家庭存款所剩无几。他们唯一值得“分割”的财产,就是这套房子。
可房子不能劈成两半。这就意味着,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如果想留下这套房子,都需要付给对方300万的补偿。但谁有这300万呢?谁都没有。卖房子?那是万万不行的,且不说在卖的过程中钱先打给谁是个问题,就说这蹭蹭上窜的房价,也让人担心卖了就再也买不回来。
那能怎么办?当然是选择……拖着不离呗。
据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桂芳芳介绍,在国内,离婚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
当双方“你情我愿”,并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全部达成一致时,就可以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但凡有一点无法达成共识,便只能向法院提请诉讼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原则上是遵循“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但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如是否有一方存在过错等。
针对上述李成与张楠的情况,桂芳芳表示,在现实中类似的案例有很多,有些即使是法院作出了离婚并分割房产的判决,由于无论谁都无法给付对方房产的补偿款,因此都可能面临着判决无法执行的情况。这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例如对方名下的房产、汽车、存款等,可以进行拍卖划扣等,但是若被执行人只有唯一一套住房时,法院一般不会执行,另外整个执行的过程也会很漫长。
“实践中,如果其中一方很想获得这套房子,往往会通过借款等方式,把款项提前支付至法院,尽力向法院证明其有向对方支付补偿款的能力。”桂芳芳称,“当然,法院首先还会看房产的主贷人是谁,主贷人取得房产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无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说到底,离婚这种劳民伤财又伤心的事,确实需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