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今年30岁出头,3年前曾因吸毒被抓。经过批评教育、社区戒毒后,陈先生彻底摆脱毒瘾。7月10日,大溪派出所民警通知陈先生到所内尿检,检测结果却呈阳性,他一下子就蒙了,“怎么可能,我早就不吸了。”
无论民警如何审问,陈先生都不肯承认自己吸毒。
民警看他态度真诚,确实不像复吸,便问他之前吃了什么。
陈先生回忆,他的饮食并没有什么特别,当天中午11时左右,他在大溪镇大溪北路419号的拉面馆吃了一碗面,大约3个小时后就到派出所进行尿检。“那家的面很好吃,我几乎每天都要去吃上一两碗。难道是这面惹的祸?”
得知这一线索,大溪派出所民警乔装成食客,前往面馆打包了两碗拉面。经过现场快检,两碗拉面的吗啡检测均呈阳性。随即,大溪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
7月11日,大溪警方会同市场监管局大溪分局前往这家面馆突击检查。车刚一停稳,就见老板娘抱着一大锅汤往室内走。眼看检查人员进门,她把一锅热汤泼在了地上,撒腿就跑,但被民警控制住。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随即利用吗啡、甲基苯丙胺联合检查试剂盒对地面上的汤汁进行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吗啡呈阳性反应。随后,执法人员又对店内发现的1个高压锅内的排骨汤、1个脸盆内的牛肉汤及5碗早上客人吃完的剩余汤料进行检测,结果均显示吗啡呈阳性反应。执法人员还在卧室内发现一包疑似罂粟壳的物质,后经称量重达866克。执法人员将上述汤料和疑似罂粟壳物质进行抽样送检。
7月13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在倒在地上的汤料和排骨汤中抽取的样品均检出罂粟碱成分。此外,送检的疑似罂粟壳物质经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鉴定为罂粟壳。
经调查,老板娘姓马,来自河南省太康县,今年37岁,她来大溪开拉面馆有3年多了,由于今年附近新开了一家拉面馆,她的生意越来越差。于是,在20天前,她在拉面里添加自己偷偷种的罂粟壳。眼看回头客多了,生意也慢慢好起来。
目前,大溪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店主马某刑拘。
根据相关规定,罂粟壳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如果市民发现或怀疑食品里添加了罂粟壳,可拨打12331举报,同时应注意保存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