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 (广州府新安县,今深圳、香港所在地的旧称)
新安县,又称宝安县,公元1573年,中国明朝政府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建立新安县,并建县治于南头,辖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宝安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立县,名为宝安。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改名为东莞。以东莞作县名由此始,相传因境内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公元1573年,中国明朝万历时置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分东莞县置新安县,并建县治于南头,辖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属广东省广州府。经济以产盐、茶叶、香料和稻米为主。公元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间,中国清政府与英国相继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港岛、九龙和新界割让租借给英国。
中文名:新安县
别 名:宝安县,宝安
所属地区:广州府政府驻地广州府新安县衙
地理位置:深圳市南山区中山东街96号
面 积“3076平方公里
方 言:粤语
著名景点:新安县衙、南头古城
历史由来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东晋成帝咸和六年将南海郡东部划出,另设了一个东莞郡,下辖宝安、兴宁、海丰等六个县。宝安县的辖地,包括今天的香港地区和深圳市、东莞市,县城就是今天的深圳南头城。隋朝又废东莞郡,将辖地并入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也改为隶属南海郡,香港则仍归宝安县管理。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迁至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的发展。中国元朝时属江西行省,元朝时,在香港西南的屯门,在广州的外港的屯门又设巡检司,驻军,防止海盗入侵,拱卫广州地区。
明朝万历年间从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来的香港地区。香港岛自此由明神宗万历(公元1573年)起,一直到清宣宗道光21年(公元1841年)成为英国殖民地为止,该地区一直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清朝于1662年派兵到新界,并命令乡民留辫。香港在清朝时,一直在对外通商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香港在地理上与广州唇齿相依,而广州是清朝对外开放的唯一商埠。在英国占领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个荒岛,岛上南部的赤柱、大潭笃和石排湾,东部的阿公岩,水井湾等,有一些渔民居住。其他黄泥涌、灯第洲、七姊妹等几处,则有一些小村湾,当时,岛上的居民约3000人。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直至19世纪后期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使其成为英殖民地。
清道光二十二年即1842年,中英鸦片战争,清廷战败,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咸丰十年即1860年,又割让九龙半岛给英国。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新界亦被英国强行租借,香港地区遂全部归英国人管理。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清政府被迫在英军舰上签订《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深圳南头古城在1683年前就成为东官郡和宝安县的首府,可以说是相当于省会级别的城市,开启了宝安作为城市历史的文化大门。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南海郡的东部和南部划分出来,设立东官郡,宝安县作为郡治(郡府所在地),管辖范围从珠三角直至粤东北和福建漳浦九龙江下游南岸广大地区,其中包括兴宁(今兴宁)、海丰(今海丰)、安怀(今东莞)、海安(今惠丰)、欣乐(今惠州)等六个县。而南头古城作为宝安县县治(县府所在地),管辖范围包括如今的深圳、香港、东莞部分地区、番禺南部、中山、珠海、澳门六个地市。也就是说,当年的南头是这个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深圳城市文化的根。
名字几经更替又叫回“宝安县”
“宝安”这个名字在历史上几经更替,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名叫“东莞”,得名很可能与“东官”相关,取用“莞”字,据说与当地盛产莞草有关。
公元1573年,明朝万历年间,从东莞县分出一个新安县,辛亥革命后,封建江山覆灭,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为了避免与河南洛阳市的新安县混淆,又叫回“宝安县”。这个县名经历了宝安—东莞—新安—宝安的历史轮回。
对于“宝安”这个名字的考证,时下的说法是取“得宝为安”、“去危为安”,这很可能是文人附会。祈福平安的“安”很好理解,对于“宝”的出处,有人认为是指 “宝山”,在如今的东莞樟木头境内有一座银矿,如今深圳本地山中也确有丰富的稀有金属矿藏,这大概是“宝”的确凿证据。
自唐朝中期以来,深圳本土属于东莞县,后来随着沿海地区频频遭受倭寇、海盗侵扰,尤其在明朝中期以后,兵灾匪患不断,造成管理上鞭长莫及。因此,经南头乡绅的提议,在广东海道副使刘稳的支持与筹划下,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从东莞县析出一个县,取名“新安县”,宝安故地单独立县,县名取“革故鼎新,去危为安”的意思。